要点速览
- 菲律宾的进口环节由 进口关税 → 消费税 → 增值税 VAT 组成,逐层叠乘,各档税率不能直接相加。
- 关税口径:MFN 整车约 30%;纯电与混动整车(BEV/HEV/PHEV)及各类 CKD EV 在 2023–2028 年适用 0%。
- 消费税:不超过 ₱600,000 为 4%;超过 ₱600,000 至 ₱1,000,000 为 10%;超过 ₱1,000,000 至 ₱4,000,000 为 20%;超过 ₱4,0…。
- 增值税 VAT:12%,进口环节无适用于整车的优惠档。
- 清关到上牌共 11 个环节,其中 3 个是卡点;卡点不过,后面的清缴与注册都不会开始。
菲律宾的进口车落地成本,先要拆成「税费 / 流程 / 准入」三件事。税费这一侧,菲律宾的进口环节由进口关税 → 消费税 → 增值税 VAT组成,以 CIF 到岸价为起点逐层计征;流程这一侧,从主体资格到注册上牌共 11 个环节,其中 3 个环节过不去就会整批停住。本文把两边拆开写,每个税率都带适用年份与出处,数据核对日期 2026-10-14。
归类:政策 · 各国税收与流程。对应区域包:菲律宾区域包;16 国横向对照见 政策中心。本文只写档位结构与出处,不构成报价依据。
一、先看结论
- 关税(CBU):MFN 整车约 30%;纯电与混动整车(BEV/HEV/PHEV)及各类 CKD EV 在 2023–2028 年适用 0%。
- 消费税:不超过 ₱600,000 为 4%;超过 ₱600,000 至 ₱1,000,000 为 10%;超过 ₱1,000,000 至 ₱4,000,000 为 20%;超过 ₱4,000,000 为 50%。纯电 BEV …。
- 增值税 VAT:12%,进口环节无适用于整车的优惠档。
- CBU / CKD:MVDP 项下 CKD 关税档为 0%–1%(EO 262 与 EO 397 时代为 3%)。
- 准入卡点:准入以 DTI-BPS 的 PS 认证标志与 ICC 进口商品清关证明为关卡,车型需逐型确认是否在强制认证目录内。
- 落地流程:11 个环节,3 个卡点(进口资格与车型目录核对 / 车型准入认证 / 属地注册与牌证);卡点不过,后面的清关、缴税与上牌都不会开始。
二、税种与计税链路
三层逐层叠乘,不是并列相加:进口关税按 CIF 计征;消费税以(CIF + 进口关税)为起点,进口供转售时还须按 BIR 的「三者取高」规则校验计税基础;VAT 以(海关完税价值 + 关税 + 消费税 + 放行前其他费用)计征。后一层的基础里含前一层已缴的税,所以把各档税率直接相加会系统性低估总税负 —— 示例中三档相加为 62%,逐层叠乘后约为 CIF 的 74.7%。
菲律宾进口环节的计征顺序
- 1CIF 到岸价
- 2进口关税
- 3消费税
- 4增值税 VAT
| 税目 | 计征基础 |
|---|---|
| 进口关税 | CIF 到岸价(货价 + 国际运费 + 保险费),即海关用于确定关税的完税价值 |
| 消费税 | 制造商、组装商或进口商的销售净价(不含消费税与 VAT);进口供转售时按「三者取高」确定计税基础 |
| 增值税 VAT | 海关用于确定关税与海关税的完税价值 + 已缴进口关税 + 消费税 + 放行前的其他费用(如佣金、邮费) |
| AHTN 归类 | 关税与消费税档位的共同前提 —— 归类决定关税税号,也决定申报货值与随后的消费税分档 |
三、档位、适用年份与出处
下表按税目逐项列出。每一行的「档位、适用年份与出处」都保留了原始调研里的适用年份与来源链接 —— 看这张表时先确认年份,再看档位:同一税目在不同年份可能不是同一个数。
| 税目 | 计征基础 | 档位、适用年份与出处 |
|---|---|---|
| 进口关税(CBU 整车,乘用车 8703) | 按 AHTN 税号 + 原产国与贸易协定分档 | 档位区间:MFN 整车约 30%;纯电与混动整车(BEV/HEV/PHEV)及各类 CKD EV 在 2023–2028 年适用 0%。适用年份:EO 62 自 2024-07-22 生效,税表有效期至 2028-12-31;EV 零关税 2028 年到期后乘用车回落至约 30%(货车类为 3%–30%)。出处:https://lawphil.net/executive/execord/eo2024/eo_62_2024.html ;https://www.aseanbriefing.com/news/electric-vehicle-imports-in-the-philippines-benefit-from-expanded-zero-tariff-rates/ |
| 进口关税(CKD 散件) | 按 MVDP(汽车产业发展计划)项下 BOI 确定的 CKD 关税档计征 | 档位区间:0%–1%(现行 CKD tariff rate);EO 262 与 EO 397 时代的 CKD 档为 3%。适用年份:现行,依据 EO 156 s.2002 与 BOI 的电子进口授权 e-CAI。出处:https://importlicensing.wto.org/content/completely-knocked-down-ckd-parts-and-components ;https://www.tariffcommission.gov.ph/eo-397 |
| 消费税(Excise Tax on Automobiles) | 按制造商或进口商销售净价(不含消费税与 VAT)分档 | 档位区间:不超过 ₱600,000 为 4%;超过 ₱600,000 至 ₱1,000,000 为 10%;超过 ₱1,000,000 至 ₱4,000,000 为 20%;超过 ₱4,000,000 为 50%。纯电 BEV 免征;混动 HEV 按适用税率的 50% 计征;皮卡自 2025-07-01 起不再免税。适用年份:2026 年现行。法律依据为 NIRC 第 149 条,经 RA 10963(TRAIN)与 RA 12214(CMEPA,2025-07-01 生效)修订,实施细则 RR 18-2025 于 2025-08-05 发布。出处:https://asg.ph/law-library/doc/75b8cd33-adca-4e89-a0e6-1930291d4b33 ;https://taxsummaries.pwc.com/philippines/corporate/other-taxes |
| 增值税 VAT(进口环节) | 整车进口统一单一档 | 档位区间:12%,进口环节无适用于整车的优惠档。适用年份:2026 年现行,依据 NIRC 第 107 条(经 RA 10963 修订)与实施细则 RR 16-2005 第 4.107-1 条。出处:https://bir-cdn.bir.gov.ph/BIR/pdf/26116rr16-2005.pdf |
| 消费税计税基础的特殊规则 | 「三者取高」 | 进口供转售的整车,计税基础取三者中最高:申报的销售净价;实际经销商建议零售价的 80%(不含消费税与 VAT);进口与相关费用总额除以 90%(仅在申报净价低于进口成本时适用)。适用年份:2026 年现行。出处:RMC 63-2022 与 RMC 20-2023,见 https://www.makatilawfirm.com/2022/04/28/rmc-no-63-2022-automobile-excise-tax-base-must-use-the-highest-of-three-taxable-values-for-manufacturers-assemblers-and-importers/ |
关键到期日与分年节点:一、EV 零关税是临时措施 —— EO 12 s.2023 自 2023 年 2 月实施,EO 62 s.2024 自 2024-07-22 起把适用面扩大到 BEV/HEV/PHEV 整车及 CKD EV,2028 年到期;2026-09 菲律宾贸工部与投资署公开表示是否延长(行业协会申请延至 2040)仍在评估,尚未批准,故 2028 年之后的 EV 关税不能提前锁价。二、EO 62 的完整税表有效期至 2028-12-31。三、RA 12214(CMEPA)自 2025-07-01 生效,同日皮卡失去消费税豁免。四、EO 121 s.2026 于 2026-07-29 设立 EVIS 电动车激励计划,BOI 须在生效后 1 个月内出台实施细则。
涉及年份:2024 / 2025 / 2026 / 2027 / 2028。跨年订单按交付年份取档,不能拿今年的数报明年的价。
四、三条动力路线各算一遍
算例的用途不是给报价数字,而是把「逐层叠乘」的算式与顺序摆出来。下面三组税率都是示例占位值,不是当期法定税率;真要报价,必须回到上一节的档位表与当期法条。
燃油(ICE)
关税走最惠国约 30%;消费税按销售净价分档(不超过 ₱600,000 为 4%、超过 ₱4,000,000 为 50%)
假设某燃油乘用车 CIF = 100(占位值),占位税率:进口关税 30%、消费税 20%、VAT 12%
| 项目 | 算式 | 结果 |
|---|---|---|
| 进口关税 | 100 × 30% | 30 |
| 消费税 | (100 + 30) × 20% | 26 |
| 增值税 VAT | (100 + 30 + 26) × 12% | 18.72 |
| 进口环节税费合计 | 30 + 26 + 18.72 | 74.72 |
示例中的 30% / 20% / 12% 为占位值,仅用于演示逐层叠乘的算式与顺序,不是当期法定税率,也不构成报价依据。三档税率相加为 62%,叠乘后约为 CIF 的 74.7%,相差约 12.7 个百分点。进口供转售时,消费税的计税基础还须先按「三者取高」规则校验,不能直接拿申报价当基础。
混动(HEV / PHEV)
两项减免叠加:关税 —— 混动整车在 EO 62 项下 2023–2028 年适用 0%;消费税 —— 混动按适用税率的 50% 计征
同为 CIF = 100 的混动整车,占位值:进口关税 0%(EO 62)、消费税 10%(20% 档的 50%)、VAT 12%
| 项目 | 算式 | 结果 |
|---|---|---|
| 进口关税 | 100 × 0% | 0 |
| 消费税 | (100 + 0) × 20% × 50% | 10 |
| 增值税 VAT | (100 + 0 + 10) × 12% | 13.2 |
| 进口环节税费合计 | 0 + 10 + 13.2 | 23.2 |
这两项减免都能直接核到出处,且性质不同:关税的 0% 是有期限的优惠(至 2028-12-31),消费税减半是写在分档里的结构。报 2029 年的价时,关税那一半会失效、回落到约 30%,不能沿用今年的算式。示例占位值与税率仅为演示结构与算式,不是当期法定税率。
纯电(BEV)
两项都归零:关税在 EO 62 项下 0%(至 2028-12-31);消费税法定免征。进口环节只剩 VAT 一层
同为 CIF = 100 的纯电整车,占位值:进口关税 0%、消费税 0%(法定免征)、VAT 12%
| 项目 | 算式 | 结果 |
|---|---|---|
| 进口关税 | 100 × 0% | 0 |
| 消费税 | 法定免征 | 0 |
| 增值税 VAT | (100 + 0 + 0) × 12% | 12 |
| 进口环节税费合计 | 0 + 0 + 12 | 12 |
这是五个市场里结构最简单的一个:进口环节只剩 12% 的 VAT。但要注意两层减免的可续期性不同 —— 关税的 0% 到 2028-12-31,到期后乘用车回落到约 30%;消费税免征是法定的,相对稳定。三个场景的差距几乎全部来自政策给不给,而不是车本身。示例占位值与税率仅为演示结构与算式,不是当期法定税率。
五、CBU 整车还是 CKD 散件
同一款车按整车进口还是按散件本地组装,在关税档位、认证主体、资金占用、产业激励与退出难度上差别很大,这一节用 12 个维度把它们并排比出来。
| 维度 | CBU 整车 | CKD / SKD 散件 |
|---|---|---|
| 适用进口关税档 | 乘用车 MFN 约 30%;EV 整车在 2023–2028 年适用 0%,2028 年后回落至约 30% | MVDP 项下 CKD 关税档为 0%–1%(EO 262 与 EO 397 时代为 3%) |
| 进口主体资格 | 须为 LTO 认可的进口商(MAIRDOE 类别)并完成 BOC 进口商登记 | 须先成为 BOI 注册的 MVDP 参与者,并为车型完成注册,再逐批申请 e-CAI |
| 车型与批次门槛 | 无官方最低起订量,按票进口即可 | 须按车型注册并逐批取得 e-CAI;若申请 EVIS 激励,另有最低计划产量 10,000 辆 EV 的门槛 |
| 当地组装与增值要求 | 无任何本地化要求 | 必须使用全新 OEM 散件、件号构成须经 BOI 认可并真实组装;EO 156 下原有的本地含量要求已按 M.O. 73 逐步取消 |
| 认证与准入主体 | 整车按车型取得 DENR-EMB 的 COC(排放);随车与后市场配件(轮胎、安全玻璃、安全带等)按 PNS 取 PS 或 ICC;放行前须取得 BOC 的 CONDI | 本地组装完成的车型同样须按车型取得 COC;但汽车 CKD 散件依 MC 06-2011 免 ICC |
| 单车到岸成本构成 | CIF + 进口关税 + 消费税 + VAT + 港口与报关费用 | 散件货值 + 0%–1% 关税 + 组装人工与设备摊销 + 本地采购件 + 整车环节的消费税与 VAT |
| 资金占用与缴税时点 | 关税、消费税与 VAT 须在海关放行前一次性缴清 | 按到货批次缴税,资金压力分散;但须先行投入厂房、模具与产线 |
| 投产周期 | 取决于车型排放认证与船期,无需建厂 | 须先完成 BOI 参与注册与车型注册,再建设产线与本地供应链,官方未公布统一时限 |
| 履约罚则与退出成本 | 单证或归类错误按票被追税,无产业承诺 | 未按 EO 156 条件履约(例如注册后未在约定期限内投产)将被取消注册,并被追缴 CBU 与 CKD 之间的关税差额及已享激励 |
| 可享受的产业激励 | 仅 EV 类可享 EVIDA 相关优惠(BEV 免消费税、LTO 费用折扣)与 EO 62 的零关税 | 可申请 BOI 与 CREATE 框架的制造类激励,并申请 EVIS(EO 121)的 FIS 与 PVI:PVI 最高为出厂价的 12% 且每辆不超过 ₱200,000,全计划上限 ₱600 亿、单一车型上限 ₱150 亿 |
| 售后备件供应 | 备件按件号单独进口,逐票归类计税 | 本地件与 OEM 件同源,备件供应与合规路径更短,满足率更易提升 |
| SKD 的定位 | 按整车税号与整车认证办理 | 菲律宾未为 SKD 单列税率,实务上按 CKD 关税档处理或按件归类;对整车 CBU 的保障措施调查当年也把 CKD 与 SKD 一并排除 |
- 适用进口关税档:整车转散件是本市场最大的单一节税杠杆,约 30% 降到 0%–1%。出处:https://tariffcommission.gov.ph/eo-262 ;https://importlicensing.wto.org/content/completely-knocked-down-ckd-parts-and-components
- 进口主体资格:CBU 门槛是资质加单证,CKD 门槛是资质加产业计划与履约承诺,性质不同。出处:https://elibrary.judiciary.gov.ph/thebookshelf/showdocs/10/75785 ;https://tariffcommission.gov.ph/eo-156
- 车型与批次门槛:散件路线的门槛是行政性的(注册与授权),不是数量性的;EVIS 的产量门槛只针对 EV 制造项目。出处:https://www.pna.gov.ph/index.php/articles/1280707
- 当地组装与增值要求:本地含量虽已取消,但「真实组装、全新 OEM 件」仍是硬条件,以进口整车车身冒充实现在地组装不被接受。出处:https://tariffcommission.gov.ph/eo-156
- 认证与准入主体:散件免 ICC 可省一笔认证与贴标成本,但整车排放 COC 在两条件下都不能省,且它卡的是登记而不是清关。出处:https://bps.dti.gov.ph/component/content/article?Itemid=111&id=113 ;https://air.emb.gov.ph/services/certificate-of-conformity-coc-online/
- 单车到岸成本构成:常见误区:散件进口只是绕开关税高挡,成品销售时的消费税与 VAT 照样发生,只是计税基础变为本地制造成本口径。
- 资金占用与缴税时点:CBU 的资金压力集中在放行前那一刻,CKD 则把压力前移到产线投资。出处:https://bir-cdn.bir.gov.ph/BIR/pdf/26116rr16-2005.pdf
- 投产周期:BOI 与 EO 156 均未给出统一投产时限,本文件因此不给具体月数,避免制造假精度。出处:https://tariffcommission.gov.ph/eo-156
- 履约罚则与退出成本:这条罚则把散件路线的下限拉得很低:退出不仅是止损,而是回溯追缴。出处:https://tariffcommission.gov.ph/eo-156
- 可享受的产业激励:纯进口贸易主体不适用 BOI 制造类激励,不要在整车进口方案里预支这部分收益。出处:https://www.lawphil.net/executive/execord/eo2026/eo_121_2026.html ;https://firb.gov.ph/dof-welcomes-eo-that-will-boost-local-ev-manufacturing/
- 售后备件供应:菲律宾汽车售后配件满足率偏低是行业公开痛点,散件路线对售后有正向作用。
- SKD 的定位:规划时不要按「SKD 有独立优惠档」预设,必须先与报关代理确认该批件的归类口径。出处:https://dtiwebfiles.s3-ap-southeast-1.amazonaws.com/Negosyo/Imports/Trade+Remedies/DTI+Orders%2CNotices%2CInitiation+and+Preliminary+Reports/Motor+Vehicles/Preliminary/Public+Version+Prelim+Report-SG+Motor+Vehicles.pdf
六、清关与落地流程
标「卡点」的环节过不去,后面全部不动
进口到交付:十一个环节
- 1主体与经营范围确认:确认进口主体经营范围、可进口车型与是否需要额外许可。纯进口贸易主体与本地组装主体适用政策不同,先分清身份再谈价格。
- 2进口资格与车型目录核对:核对目标车型是否属于允许进口范围;二手车另受年限与车况限制,需先取得进口授权。(卡点)
- 3车型准入认证:逐型确认是否在 DTI-BPS 强制认证目录内:目录内走 PS 认证标志,目录外也需 ICC 进口商品清关证明。同一车系不同配置可能分属不同结论。(卡点)
- 4排放与安全阶段对期:排放与安全按 UNECE 体系逐步对齐,新规向更高阶段过渡;按旧阶段准备的检测资料会被退回重做。
- 5采购定价与贸易术语:确定贸易术语与付款条件,这一步决定后面税费的计征基础口径;术语不一致会让同一台车算出两个落地成本。
- 6发运订舱与单证准备:订舱出运,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、原产地证等在到港前备齐;单证缺项直接卡在申报环节,补件按天计滞港成本。
- 7到港与报关申报:按 AHTN 编码逐项申报;编码归类决定关税与消费税档位,归类争议是清关阶段最常见的返工点。
- 8税费计征与缴纳:关税与增值税一并计征,乘用车再叠加按价格区间征收的消费税;税费在放行前缴清,构成资金占用的一部分。
- 9海关查验与放行:查验通过后放行,清关代理费、报关与港口杂费按票结算,一并归集进单车成本卡。
- 10属地注册与牌证:注册与牌证由属地交管办理;二手车需先取得进口授权才能进入注册环节。(卡点)
- 11交付与售后建档:交付客户并按 VIN 建立车辆档案与售后档案,后续召回与索赔都按此追溯。
流程里最容易失手的几处,按发生顺序列在下面。它们大多不是税率问题,而是「先做什么、后做什么」的顺序问题。
- PS 认证是逐型关卡,且同一车系不同配置可能分属不同结论;即使不在强制目录内也需 ICC 清关证明,先确认再报价。
- 二手车与新车流程不同:二手车另有年限与车况限制,进口授权不到位则无法进入注册环节,不是补件能解决的。
- 消费税按价格区间分档,是落地成本里最容易漏的一层;把它并进关税一起估,报价会在高价车型上系统性偏低。
- 电动车有关税优惠安排,但只对符合范围的电动车型;燃油车无同类优惠,两者不能套用同一口径,混报会直接算错。
- 排放与安全按 UNECE 体系逐步对齐,进口前需核对当期适用阶段,按旧阶段准备的检测资料会被退回重做。
- 投资署激励面向本地组装项目,纯进口贸易主体不适用,不要在报价里预支这部分收益。
- AHTN 编码归类是关税与消费税档位的共同前提,归类不确定时先做预归类,不要按最乐观档位报价。
- 贸易术语决定税费计征基础:运费与保险是否计入 CIF,会让同一台车算出两个落地成本,报价前先统一口径。
- 认证与检验费用按车型与项目逐型发生,多配置车系会重复计费,摊到单车前不要按车系整体取平均。
- 税费前置缴纳叠加渠道账期形成资金占用,报价时应把资金成本与汇率波动一并计入,否则毛利会被账期吃掉。
七、准入、认证与本地化门槛
税费决定落地成本,准入与本地化门槛决定货能不能落地。这两件事在报价阶段经常被合并成一句「还要办认证」,但菲律宾的关卡位置、认证主体与有效期各不相同,下面按区域包里维护的口径列出来。
- 准入以 DTI-BPS 的 PS 认证标志与 ICC 进口商品清关证明为关卡,车型需逐型确认是否在强制认证目录内
- 左舵、靠右行驶,与国内车型一致,本地化改装项明显少于右舵市场
- 排放与安全按 UNECE 体系逐步对齐,新规向更高阶段过渡,进口前需核对当期阶段
- 二手车进口受年限与车况限制,需取得进口授权后方可注册
政策口径(会随年度预算、产业计划与行政令调整):
- 电动车享有关税优惠安排(对符合范围的电动车型及零部件阶段性下调),燃油车无同类优惠
- 公共车辆现代化计划推动车队更新,形成对公批量换车需求
- 本地组装项目可申请投资署激励(所得税假期等),纯进口贸易主体不适用
八、风险矩阵:哪些环节会真的卡住
把菲律宾整车进口最常出事的位置按影响与发生概率排开,每条的判断依据写在说明里,便于提前布控。
| 风险项 | 影响 | 可能性 | 判断依据与规避动作 |
|---|---|---|---|
| AHTN 归类错误 | 高 | 中 | 依据:AHTN 归类同时决定关税税号与申报货值,进而牵动消费税档位与 VAT 基数,错一档会被查验环节连带追税。避免方式:发运前向关税委员会申请 AHTN 预归类。 |
| 未取得 DENR-EMB 的车型 COC | 高 | 中 | 依据:COC 是新机动车初始登记的前置条件,覆盖 CBU 进口新车与 CKD 本地组装车;缺 COC 的车可以清关却无法上牌。避免方式:发运前完成车型排放型式认证。 |
| 缺 BOC 的 CONDI 导致无法放行 | 高 | 中 | 依据:海关要求进口机动车放行前须取得机动车监控与清关办公室(MVMCO)出具的「无不良信息证明」。避免方式:抵港前即向 MVMCO 报送资料。出处:https://customs.gov.ph/customs-tightens-rules-on-release-of-imported-vehicles/ |
| 超过 15 天未报关,构成默示弃货 | 高 | 中 | 依据:CMTA 第 407 与 1129 条及 CAO 17-2019 —— 卸货后 15 天内未报关即视为默示弃货,可被签发弃货令。避免方式:单证在船到前备齐并预申报。出处:https://customs.gov.ph/notice-to-lodge-goods-declaration-file-entry-to-pay-duties-and-taxes-and-to-claim-goods-for-shipment-discharged-at-the-port-of-manila-49/ |
| 收到 Alert Order 并升级为查验或没收程序 | 高 | 低 | 依据:海关可基于具体的不良信息签发 Alert Order,但仅以笼统的低报价格怀疑不足以签发,因此概率取决于单证的一致性而非价格本身。避免方式:发票、提单、合同与付汇四者相互印证。出处:https://romualdezlaw.com/alert-order-philippines-customs/ |
| 2028 年 EV 零关税到期 | 高 | 中 | 依据:EO 12 与 EO 62 的零关税为临时措施、2028 年到期,2026-09 投资署表示是否延长仍在评估;若不再延长,乘用车进口关税将从 0% 跳回约 30%。避免方式:不要按 0% 关税做 2028 年之后的报价。出处:https://bworldonline.com/economy/2026/09/13/776720/proposed-extension-of-zero-duty-ev-imports-parts-under-review/ |
| 未按 MVDP 履约被追缴关税差额 | 高 | 低 | 依据:EO 156 规定未在注册后约定期限内履约将被取消注册,并被追缴 CBU 与 CKD 的关税差额及已享激励。避免方式:只在自己真能投产时才注册散件路线。出处:https://tariffcommission.gov.ph/eo-156 |
| 估价争议拖长清关时间 | 中 | 高 | 依据:报关行协会公开表示估价复核虽已从约 7 天缩短到约 3 天,仍是最常见的延迟来源,而港口免费堆存期有限,超期即产生额外费用。避免方式:备齐合同、付汇凭证与同款市场价格的完整价格证据链。出处:https://bnc.bilyonaryo.com/customs-valuation-reviews-system-delays-continue-to-slow-import-clearance/business/ |
| 事后无法补办优惠原产地证明 | 中 | 高 | 依据:ACFTA 项下须凭 Form E、ATIGA 项下须凭 Form D 才能适用优惠档,漏办只能按 MFN 计征。避免方式:发运前锁定供货方的原产地证签发能力。出处:https://elibrary.judiciary.gov.ph/thebookshelf/showdocs/5/68626 |
| 随车与后市场配件缺 PS 或 ICC | 中 | 中 | 依据:汽车轮胎、安全玻璃与安全带属 BPS 强制认证产品,进口销售前须取得 ICC(CKD 汽车散件例外)。避免方式:把配件认证与整车进口分开排期。出处:https://bps.dti.gov.ph/faqs |
九、法律与政策依据
下面这些法规是上一节档位的法律载体。看具体税率时,先确认它属于哪一部法、哪一版附表、从哪一天生效。
| 法规 | 版本 / 生效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Republic Act No. 10863(Customs Modernization and Tariff Act,CMTA)第 1608 与 1611 条 | 2016 年至今现行版本 | 授权总统调整最惠国关税税率;菲律宾关税表的法律载体,也是整车与散件归类的依据 |
| Executive Order No. 12, s. 2023 | 2023-02(公布后 30 天生效) | 对特定电动车及零部件临时适用 MFN 零关税,为期 5 年,至 2028 年 |
| Executive Order No. 62, s. 2024 | 2024-07-22(非大米项;税表至 2028-12-31) | 2024–2028 年综合最惠国税表;把零关税扩大到 BEV、HEV、PHEV 整车、多类电动两三轮车以及 CKD EV |
| Republic Act No. 10963(TRAIN)与 Republic Act No. 12214(CMEPA) | TRAIN 2018-01-01;CMEPA 2025-07-01 | 修订 NIRC 第 149 条的汽车消费税税目与档位;CMEPA 取消皮卡的消费税豁免 |
| Revenue Regulations No. 18-2025 | 2025-07-01(2025-08-05 发布) | 实施 NIRC 第 149 条现行档位:纯电豁免、混动按 50%、皮卡不再豁免 |
| Republic Act No. 11697(Electric Vehicle Industry Development Act,EVIDA) | 2022-04-15(公布后 15 天生效) | 电动车产业发展法:BEV 免汽车消费税,LTO 用户费及登记与检验费对 BEV 给 30%、对 HEV 给 15% 折扣(8 年)等 |
| Executive Order No. 121, s. 2026 | 2026-07-29 | 设立 EVIS 电动车激励计划,由 BOI 主导,财政支持上限 600 亿比索 |
| Executive Order No. 156, s. 2002(经 EO 877-A 修订) | 2003-01-01 | 汽车产业发展计划(MVDP):CKD 关税档、BOI 进口授权、二手车进口禁止与豁免清单、履约罚则 |
| Republic Act No. 8506 | 1998-02-13 | 禁止右舵车辆的进口、登记、使用与营运,仅 1960 年前老爷车等极少豁免 —— 即菲律宾的左舵要求 |
十、未查证项与替代口径
调研里没拿到权威出处的项,这里如实列出,并写明所用替代口径 —— 不隐藏存疑,也不把估算写成确定值。
- MFN 整车 30% 未在关税委员会 Tariff Finder 逐税号核实:Tariff Finder 为交互式查询工具,未能取到 AHTN 8703 各税号在当前税表下的逐条税率。替代口径:EO 262 s.2003 Annex A 的 CBU 30% 结构,加上 ASEAN Briefing 所列 2028 年后的回落税率(乘用车 30%)。因此本文件只写「约 30%」区间,未写具体税号。
- ACFTA 与 ATIGA 下 8703 的逐税号优惠税率:只确认了抵扣前提(ACFTA 凭 Form E、ATIGA 凭 Form D)与 ACFTA 敏感清单最终降至 0%–5% 的机制(EO 72),未能核实菲律宾在 ACFTA 下 8703 各税号的具体适用档位。本文件因此未给中国原产乘用车的具体优惠税率数字,建议逐税号查 Tariff Finder。
- SKD 是否有独立关税档:未检索到菲律宾官方为 SKD(半散件)单列税率的文件。替代口径:以 MVDP 的 CKD 关税档 0%–1% 作为散件口径,并说明 SKD 实务上按 CKD 档或按件归类处理,规划时须与报关代理确认。
- Euro 5/V 的生效状态:仅检索到 DENR 的草案(2025-03-26 公告征求意见,计划 2025-12-31 采用、2027-01-01 实施)与第三方评审机构(SGS)摘要,未取得正式生效的 DENR Administrative Order 文本。本文件按「现行 Euro 4/IV,Euro 5/V 拟自 2027-01-01 起对新车型实施」表述。
- 消费税档位的 BIR 官网原文:BIR 官网页面访问受限,未能逐字取得 NIRC 第 149 条与 RR 25-2003 的官网版本。替代口径:RR 18-2025 全文(ASG Law Library 转录,含 SEC.149 与档位表)+ Grant Thornton 与 PwC 的交叉印证,并标注适用年份与法规生效日。
- EO 121(EVIS)的具体申报口径:EO 121 于 2026-07-29 签署,并授权 BOI 在生效后 1 个月内出台实施细则;截至调研日未见 IRR 文本,因此 FIS 的具体比例、申报材料与审核时限均未写入本文件,只保留 EO 正文可核实的上限与门槛。
- CKD 路线的投产周期:BOI、EO 156 与 EVIS 均未公布统一的投产时限(EO 121 只说须在注册后 3 年内向市场投放本地制造 EV)。为避免制造假精度,本文件对投产周期只做定性说明,不给具体月数。
- 「与国内同侧驾驶」的具体改装清单:未检索到菲律宾官方发布的进口车改装项清单。替代口径:以 RA 8506(禁右舵)确认方向盘方向与国内一致、无需改向,并把实际适配点归到排放认证(Euro 4/IV 起)、单证英文化与 AHTN 归类三项,均有官方出处。
- 本 schema 之外的字段说明:用户给定的 schema 中没有 uncertainties 字段,按用户要求外加本数组字段;其余字段名与层级严格照 schema 输出,quant 未额外添加 title 与 hint。所有数值一律写成区间或档位并标注适用年份与出处 URL,示例中的税率已明确标为占位值。
十一、常见问题
Q:一辆 CBU 燃油车在菲律宾要交哪些税、按什么顺序算?
A:依次为:CIF 到岸价 → 进口关税(乘用车 MFN 约 30%)→ 消费税(按销售净价分档,现行 4%、10%、20%、50%)→ 增值税 12%。消费税以(CIF + 进口关税)为起点,VAT 以(海关完税价值 + 关税 + 消费税 + 放行前其他费用)为基数,三层逐层叠乘不能相加。进口供转售时,消费税计税基础还要按 BIR 的「三者取高」规则校验。
Q:与国内同侧驾驶,改装项有哪些?
A:菲律宾与国内同为左舵靠右行驶,方向盘无需改向;反过来,菲律宾法律禁止右舵车的进口、登记与上路(RA 8506,仅 1960 年前老爷车等极少豁免)。因此实际要做的不是改方向而是排放与单证适配:整车须取得 DENR-EMB 的车型 COC(现行 Euro 4/IV 起,Euro 5/V 拟自 2027-01-01 起对新车型实施),单证英文化,并按 AHTN 正确归类。
Q:PS 与 ICC 分别什么时候用?
A:PS 标志是授予制造商(含境外工厂)的质量与安全认证标志许可,按工厂加产品评估;ICC 是授予进口商的进口商品清关证明,按票在到货后经 BPS 检验与测试签发。凡列入 BPS 强制认证目录的产品(汽车轮胎 PNS 25、安全玻璃 PNS 130、安全带 PNS 1892、电动车充电配件等)在菲律宾销售前必须取得其一。注意 CKD 汽车散件依 MC 06-2011 免 ICC。
Q:电动车现在免关税吗?免到什么时候?
A:BEV、HEV、PHEV 整车以及各类 CKD EV 目前在 2028 年前适用 MFN 零关税:EO 12 s.2023 自 2023 年 2 月实施,EO 62 s.2024 自 2024-07-22 起扩大适用面。这是临时措施,2028 年到期后乘用车回落至约 30%;行业协会已申请延至 2040 年,但截至调研日投资署仍在评估、尚未批准。此外 BEV 免汽车消费税,HEV 按适用税率的 50% 计征。
Q:消费税是按排量还是按价格分档?
A:现行按制造商或进口商的销售净价(不含消费税与 VAT)分档:不超过 ₱600,000 为 4%;至 ₱1,000,000 为 10%;至 ₱4,000,000 为 20%;超过 ₱4,000,000 为 50%。不再按排量分档。纯电免征、混动按 50% 计征,皮卡自 2025-07-01 起不再免税。
Q:CKD 的 0%–1% 关税怎么拿?
A:必须先被 BOI 批准为 MVDP 参与者并为车型完成注册,再逐批通过 e-CAI(电子进口授权)进口,且只能是全新 OEM 散件;税率是 BOI 确定的 CKD 关税档(0%–1%)。未经注册而按散件申报,会被追缴 CBU 与 CKD 的关税差额。
Q:报关时限与弃货风险?
A:三段时间必须记住:卸货后 15 天内必须报关;完成评估后 15 天内必须缴清关税、消费税与 VAT(未付清按年息 20% 计息);缴税后 30 天内必须提货。任一段逾期即构成默示弃货,关税区可签发弃货令;取回还需缴纳 ₱1,000 至 ₱30,000 的罚金及杂费。
Q:二手车能进口吗?
A:原则上禁止:EO 156(经 EO 877-A 修订)禁止进口各类旧机动车,仅对归国居民或移民自用、外交车辆、GVW 2.5 吨以上卡车、GVW 6 吨以上巴士等有限豁免,且豁免车辆与旧发动机、旧零部件都须在发运前取得 DTI-FTEB 的进口授权(CAI,经 IRegIS 线上办理)。
十二、和站内其他板块怎么配合
- 16 国税费总览与横向对照:政策中心。
- 本国区域包(税费框架、CBU/CKD 与来源):菲律宾区域包。
- 这些规则在系统里怎么落地:产品矩阵 · 海辕·证 · 出口合规与单证 · 海辕·车 · 整车出口经销。
- 同一市场的既有文章:政策与准入 · 当地税务 · 区域市场观察。
- 流程与单证:合规与单证 · 结汇与退税 · 区域包与海外落地。
- 按国家开包的机制说明:区域包机制 · 海外业务服务标品。
说明:本文为〈算数·海辕〉配套的结构化业务说明,税率与流程按公开官方来源整理并标注核对日期,不构成报价或法律意见;文中不含真实客户数据与虚构经营数字。
数据来源
- Bureau of Customs(菲律宾海关局):2024–2028 年菲律宾最惠国税表;EV 及零部件零关税扩大到 BEV/HEV/PHEV 整车与 CKD EV,税表有效期至 2028-12-31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customs.gov.ph/wp-content/uploads/2024/07/20240620-EO-62-FRM.pdf
- LawPhil Project(Arellano Law Foundation):EO 12 s.2023 全文:依 CMTA 第 1611 条临时调整电动车及零部件 MFN 关税,为期 5 年,部分整车与货车 0%,5 年后回到 30% 与 3%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lawphil.net/executive/execord/eo2023/eo_12_2023.html
- LawPhil Project:EO 62 s.2024 全文:NEDA 决定把 EO 12 的降税维持至 2028 年并扩大到 BEV、HEV、PHEV 及部分零部件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lawphil.net/executive/execord/eo2024/eo_62_2024.html
- Tariff Commission(菲律宾关税委员会):EO 62 的公布日 2024-06-22 与生效日 2024-07-22;EO 20 与 EO 80 的编号与日期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tariffcommission.gov.ph/all-executive-orders
- ASEAN Briefing:零关税 EV 品类清单与 2028 年后的回落税率(乘用车 30%、货车 3%–30% 等)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www.aseanbriefing.com/news/electric-vehicle-imports-in-the-philippines-benefit-from-expanded-zero-tariff-rates/
- ASG Law Library(RR No.18-2025 转录):汽车消费税现行档位 4%、10%、20%、50%,纯电豁免、混动 50%、皮卡不再豁免;RR 18-2025 全文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asg.ph/law-library/doc/75b8cd33-adca-4e89-a0e6-1930291d4b33
- PwC Tax Summaries(Philippines - Other taxes):汽车消费税档位表与混动按 50% 计征的税种结构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taxsummaries.pwc.com/philippines/corporate/other-taxes
- Respicio & Co. Law Offices:TRAIN 与 EVIDA 下的汽车消费税档位与纯电豁免、混动 50% 口径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www.respicio.ph/commentaries/understanding-percentage-tax-and-duties-on-the-sale-of-vehicles
- Bureau of Internal Revenue(BIR):进口环节 VAT 的计税基础与 RR 16-2005 第 4.107-1 条原文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bir-cdn.bir.gov.ph/BIR/pdf/26116rr16-2005.pdf
- National Tax Research Center(NTRC):NIRC 第 107 条进口环节 VAT 12% 的法定条文与计税基础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www.ntrc.gov.ph/images/quicklinks/NIRC%20of%201997,%20as%20Amended%20by%20RA%2010963%20-%20updated.pdf
- Ablola, Saribong & Gueco Law:机动车消费税计税基础「三者取高」规则(RMC 63-2022 与 RMC 20-2023)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www.makatilawfirm.com/2022/04/28/rmc-no-63-2022-automobile-excise-tax-base-must-use-the-highest-of-three-taxable-values-for-manufacturers-assemblers-and-importers/
- WTO Import Licensing Notification Portal:MVDP 项下 CKD 散件 0%–1% 关税与 e-CAI 授权,限 BOI 注册参与者与全新 OEM 件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importlicensing.wto.org/content/completely-knocked-down-ckd-parts-and-components
菲律宾的税费档位、清关流程与准入要求维护在菲律宾区域包里:税目与档位带适用年份和出处,流程按环节与卡点排,单证模板与字段规范另有一套。报价时把这三件事放在同一张单车成本卡上核对,比分别找三份资料更稳;政策一变,只改区域包,不改主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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