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点速览
- 乌兹别克斯坦的进口环节由 进口关税 → 报关手续费 → 消费税(акциз) → 增值税(VAT) → 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,报废处置费) 组成,逐层叠乘,各档税率不能直接相加。
- 关税口径:≤1,000 см³「15% + 0.4 美元/см³」;1,000–1,500 см³「15% + 0.6」;1,500–1,800 см³「15% + 0.8」;1,800–…。
- 消费税:0(不征)。
- 增值税:12%。
- 清关到上牌共 9 个环节,其中 3 个是卡点;卡点不过,后面的清缴与注册都不会开始。
乌兹别克斯坦的进口车落地成本,先要拆成「税费 / 流程 / 准入」三件事。税费这一侧,乌兹别克斯坦的进口环节由进口关税 → 报关手续费 → 消费税(акциз) → 增值税(VAT) → 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,报废处置费)组成,以 CIF 到岸价为起点逐层计征;流程这一侧,从主体资格到注册上牌共 9 个环节,其中 3 个环节过不去就会整批停住。本文把两边拆开写,每个税率都带适用年份与出处,数据核对日期 2026-10-14。
归类:政策 · 各国税收与流程。对应区域包:乌兹别克斯坦区域包;16 国横向对照见 政策中心。本文只写档位结构与出处,不构成报价依据。
一、先看结论
- 关税(CBU):≤1,000 см³「15% + 0.4 美元/см³」;1,000–1,500 см³「15% + 0.6」;1,500–1,800 см³「15% + 0.8」;1,800–3,000 см³「15% + 1.0」…。
- 消费税:0(不征)。
- 增值税:12%。
- CBU / CKD:散件不自动享受低档:按件归入各自税号计税;只有列入投资项目清单的散件(如电动车/混动车的成套散件)才可能取得关税豁免。
- 准入卡点:准入需取得车型认证与符合性证书,海关按 HS 编码核验。
- 落地流程:9 个环节,3 个卡点(车型认证与符合性证书 / 认证文件逐项备齐 / 二手车政策口径确认);卡点不过,后面的清关、缴税与上牌都不会开始。
二、税种与计税链路
乌兹别克斯坦的进口环节不是单纯的逐层叠乘,而是「从价税 + 按排量定额 + 按台定额」三层结构,必须逐项分清:(1) 进口关税对燃油/柴油乘用车是「从价 + 定额」的混合计征 —— 按完税价格取 15%/30%/40% 的从价档,同时按发动机排量加征 0.4–3.0 美元/см³ 的定额部分,所以关税本身也不是一个纯百分比;混动/插混整车只取 15% 从价档、不加排量定额;纯电整车关税为 0%。(2) 报关手续费按申报货值分档、以 БРВ(基算值)计的定额,与 CIF 不成比例。(3) 消费税(акциз)对进口乘用车自 2020-08-01 起不再计征,现行消费税税目表里没有 8703,因此本包把这一栏按 0 单独列出,而不是并进关税 —— 这一点与 2020 年 8 月之前「按排量 2.4 美元/см³ 或按到岸价 30%」的历史口径完全不同。(4) 增值税(VAT)是唯一一层真正的叠乘:按(完税价格 + 进口关税 + 消费税)的累计金额取 12%。(5) 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)是按台定额,按车辆类别、排量与车龄(≤3 年 / >3 年)取 БРВ 倍数,与 CIF 无关,也不进入增值税税基。因此「把各档税率直接相加」与「逐层叠乘」的差额只出现在增值税这一层;而量级更大、最常被国内报价整块漏掉的是两项定额:按排量的关税定额(1.5–1.8 L 新车合 CIF 的 6 个百分点以上)与回收利用费(1,000–2,000 см³ 乘用车折 CIF 的约 20%)。本文件所有数值均为档位/单值并标注适用年份与出处,不构成当期法定税率承诺。
乌兹别克斯坦进口环节的计征顺序
- 1CIF 到岸价
- 2进口关税
- 3报关手续费
- 4消费税(акциз)
- 5增值税(VAT)
- 6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,报废处置费)
| 税目 | 计征基础 |
|---|---|
| 进口关税 | CIF 完税价格(成交价 + 国际运费 + 保险);从价部分按完税价格的百分比计,定额部分按发动机排量(см³)以美元计。依据《乌兹别克斯坦海关法》的完税价格规则与 ПП-3818 附件 №1 的进口关税税率表 |
| 报关手续费(таможенный сбор) | 按报关单申报的货值分档、以 БРВ(基算值)计的定额;不按 CIF 比例计征,也不随车价线性变化 |
| 消费税(акциз) | 历史上按完税价格(从价或美元/см³)计征;自 2020-08-01 起对 ТН ВЭД 8701–8704 的进口不再计征,现行税目表未列 8703 乘用车 |
| 增值税(VAT) | 按(完税价格 + 进口关税 + 消费税)的累计金额计征 —— 进口环节唯一一层叠乘。报关手续费是否进入该税基未逐字核实,本包按不计入处理并在算例中说明 |
| 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) | 定额:按车辆类别(乘用车/客车/货车等)、发动机排量与车龄(出厂 ≤3 年 / >3 年)取 БРВ 倍数,与 CIF 无关;纯电按电动专用行单独取档,混动不适用该行 |
| 加征关税(未确认原产地) | 以原关税额为基数另加:基础从价档 ≤10% 加 5 个百分点、10%–20% 加 10、20%–30% 加 15、≥30% 加 20(2026-02-28 起,取代此前的「双倍税率」) |
| ТН ВЭД 归类与生态等级 | 关税档、回收利用费档与生态等级要求的共同前提:同一辆车按 8703 下的细分税号(排量、点火方式、是否混动/纯电)分列,归类错一档会同时算错三项 |
三、档位、适用年份与出处
下表按税目逐项列出。每一行的「档位、适用年份与出处」都保留了原始调研里的适用年份与来源链接 —— 看这张表时先确认年份,再看档位:同一税目在不同年份可能不是同一个数。
| 税目 | 计征基础 | 档位、适用年份与出处 |
|---|---|---|
| 进口关税(全新乘用车,出厂 ≤1 年,汽油) | 按 CIF 完税价格的百分比 + 按发动机排量的美元/см³ 定额,二者叠加 | 档位区间:≤1,000 см³「15% + 0.4 美元/см³」;1,000–1,500 см³「15% + 0.6」;1,500–1,800 см³「15% + 0.8」;1,800–3,000 см³「15% + 1.0」;>3,000 см³「15% + 1.25」。适用年份:2026(ПП-3818 附件 №1 现行版本,经 2026-02-11 ПП-58 修订;此前 ≤1,000 см³ 的 0% 与 ≤1,200 см³ 的 5% 优惠档已随 2026-01-01 到期)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ПП-3818 附件 №1(国家法律数据库 lex.uz)https://lex.uz/docs/3802366 ;优惠档到期见 Gazeta.uz https://www.gazeta.uz/ru/2026/01/05/auto-duties/ 。 |
| 进口关税(全新乘用车,出厂 ≤1 年,柴油) | 同上:从价百分比 + 按排量的美元/см³ 定额 | 档位区间:≤1,000 см³「15% + 0.6 美元/см³」;1,000–1,500 см³「15% + 0.6」;1,500–2,500 см³「15% + 0.8」;>2,500 см³「15% + 1.25」。适用年份:2026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ПП-3818 附件 №1,https://lex.uz/docs/3802366 ;行业复核见 Buxgalter.uz https://buxgalter.uz/publish/doc/text212250_rastamojka_v_uzbekistane_chto_nujno_znat_buhgalteru_o_tamojennom_oformlenii_tovarov_i_avtomobiley 。 |
| 进口关税(出厂 1–3 年) | 同上:从价百分比 + 按排量的美元/см³ 定额 | 档位区间:汽油 ≤1,000 см³「30% + 1.8 美元/см³」;1,000–1,500 см³「30% + 2.0」;1,500–3,000 см³「30% + 2.5」;柴油 ≤1,500 см³「30% + 2.0」;1,500–2,500 см³「30% + 2.5」;>2,500 см³「30% + 3.0」。适用年份:2026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ПП-3818 附件 №1,https://lex.uz/docs/3802366 。 |
| 进口关税(出厂 >3 年) | 同上:从价百分比 + 按排量的美元/см³ 定额 | 档位/单值:各排量档统一为「40% + 3.0 美元/см³」。适用年份:2026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ПП-3818 附件 №1(「бывшие в употреблении」各行),https://lex.uz/docs/3802366 。 |
| 进口关税(混动 / 插混整车,ТН ВЭД 8703 40 / 50 / 60 / 70,全新 ≤1 年) | 按 CIF 完税价格取单一从价档,不叠加排量定额 | 档位/单值:15%(不按排量加征)。适用年份:2026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ПП-3818 附件 №1(8703 40/50/60/70 各行共用同一条「15」),https://lex.uz/docs/3802366 。注意:该附件对这四个税号只给出一行「全新、出厂 ≤1 年」的 15%,未单列 1–3 年与 >3 年的档位,本包在 uncertainties 中按 8703 兜底档处理。 |
| 进口关税(纯电整车,ТН ВЭД 8703 80) | 按 CIF 完税价格取单一从价档 | 档位/单值:0%。适用年份:2026(自 2019-01-01 起为 0%,2019-12 总统令确认 2020-01-01 起不恢复 10% 税率,此后未变)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ПП-3818 附件 №1(8703 80 000 行「0」),https://lex.uz/docs/3802366 ;政策沿革见 Gazeta.uz https://www.gazeta.uz/ru/2019/12/11/electric-cars/ 。 |
| 进口关税(8703 兜底档) | 适用于未单列细分税号的 8703 项下车辆 | 档位/单值:30%。适用年份:2026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ПП-3818 附件 №1(8703 表头行「30」并注「кроме:」后逐项例外),https://lex.uz/docs/3802366 。 |
| 进口关税(≤1,000 / ≤1,200 см³ 优惠档,已到期) | 同上:从价档 + 排量定额 | 档位/单值:≤1,000 см³ 为 0%、≤1,200 см³ 为 5%,均以「出厂 ≤1 年」为条件,适用期至 2026-01-01 为止;自 2026-01-01 起回归上表标准档。适用年份:2023–2025 有效、2026 已到期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ПП-193(2023-06-16),https://lex.uz/ru/docs/6502525 ;到期与回归后档位见 https://www.gazeta.uz/ru/2026/01/05/auto-duties/ 。 |
| 消费税(акциз,进口乘用车,现行) | 现行税目未列 8703,不征 | 档位/单值:0(不征)。适用年份:2020-08-01 起至 2026 年现行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ПП-4739 第 1 条「自 2020-08-01 起取消 ТН ВЭД 8701、8702、8703、8704 车辆进口的现行消费税税率」,https://lex.uz/acts/4840232 ;2026 年消费税调整清单(税法典第 289-1/289-2/289-3 条,酒精、烟草、石油产品等)未含乘用车,见 Buxgalter.uz https://buxgalter.uz/publish/doc/text212718_chto_menyaetsya_v_akciznom_naloge_v_2026_godu 。 |
| 消费税(акциз,进口乘用车,2020-08-01 前的历史档位) | 按完税价格从价或按排量美元/см³ | 档位/单值(仅供对照,非现行):8703 整车从价 30%;8703 21 汽油 ≤1,000 см³ 新车 2.4 美元/см³;8703 80 纯电自 2019-07 起为 0。适用年份:2019–2020-07(已于 2020-08-01 取消)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ПП-4397 附件 №9(8703 80 税率「0」),https://lex.uz/docs/4429735 ;取消前税率表见 Gazeta.uz https://www.gazeta.uz/ru/2020/06/03/auto/ ;纯电取消消费税见 https://www.gazeta.uz/ru/2019/07/20/cars/ 。 |
| 增值税(VAT,进口环节) | 按(完税价格 + 进口关税 + 消费税)的累计金额计征 | 档位/单值:12%。适用年份:2026(现行)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税法典第 258 条(行业与专业机构均按「таможенная стоимость + пошлина + акциз」表述其税基),见 Logistic Technology 清关指南 https://logistic-technology.uz/ru/blog/tamozhennoe-oformlenie-v-uzbekistane/ 与 Buxgalter.uz https://buxgalter.uz/publish/doc/text212250_rastamojka_v_uzbekistane_chto_nujno_znat_buhgalteru_o_tamojennom_oformlenii_tovarov_i_avtomobiley 。条文原文未逐字取得,见 uncertainties。 |
| 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,乘用车 ТН ВЭД 8703,含燃油与混动) | 按发动机排量与车龄(出厂 ≤3 年 / >3 年)取 БРВ 倍数,按台定额 | 档位区间(БРВ,前者为 ≤3 年、后者为 >3 年):≤1,000 см³ 30 / 90;1,000–2,000 см³ 120 / 210;2,000–3,000 см³ 180 / 330;3,000–3,500 см³ 180 / 390;>3,500 см³ 300 / 480。适用年份:2026(费率自 2020-08-01 起适用,2023-12-29 ПП-422 修订名称与结构后未再改档;БРВ 金额随基算值调整)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内阁决议 № 347(2020-06-02)附件 №1「РАЗМЕРЫ утилизационного сбора」,https://lex.uz/docs/4848953 。注:该行注明「за исключением 8703 10 и 8703 80 000」,即纯电与雪地车另取档。 |
| 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,纯电 8703 80 000) | 按车龄取 БРВ 倍数,按台定额;不豁免 | 档位/单值(БРВ):≤3 年 120;>3 年 210。适用年份:2026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内阁决议 № 347 附件 №1「Транспортные средства, имеющие электродвигатель, за исключением транспортных средств гибридной мощности, 8703 80 000」行,https://lex.uz/docs/4848953 。要点:纯电与 1,000–2,000 см³ 燃油车同档(120 БРВ),并非按低排量减免;混动被明确排除在该行之外,仍按内燃机排量取上表档位。部分行业文章称纯电仅 30 БРВ,与官方附件不符,见 uncertainties。 |
| 报关手续费(таможенный сбор за таможенное оформление) | 按报关单申报货值的美元区间分档、以 БРВ 计定额 | 档位区间(БРВ):货值 ≤10,000 美元 1;10,000–20,000 美元 1.5;20,000–40,000 美元 2.5;40,000–60,000 美元 4;60,000–100,000 美元 7;100,000–200,000 美元 10;200,000–500,000 美元 15;500,000–1,000,000 美元 20;≥1,000,000 美元 25。适用年份:2026(ПКМ №55 自 2025-05-04 生效,其第 1 项「а」自 2026-01-01 起适用;自 2026-03-01 起预申报可减 20%)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内阁决议 № 55(2025-01-31)《Об утверждении ставок таможенных сборов》官方页 https://lex.uz/docs/7358261 ;分档金额转录见 Параграф(PRG.KZ)https://prg.kz/document/?doc_id=38034797 与 Logistic Technology https://logistic-technology.uz/ru/blog/tamozhennoe-oformlenie-v-uzbekistane/ 。 |
| 加征关税(未确认原产地 / 非普惠制国家) | 以原关税额为基数另加百分点 | 档位区间:基础从价档 ≤10% 加 5 个百分点;10%–20% 加 10;20%–30% 加 15;≥30% 加 20。适用年份:2026-02-28 起(取代此前「按双倍税率计征」的做法;汽车关税档多为 15%–40%,即落在加 10 或 20 个百分点两档)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法律 № ЗРУ-1097(2025-11-27)新增《海关法》第 300¹ 条,https://lex.uz/docs/7865594 ;计算口径说明见 Buxgalter.uz https://buxgalter.uz/publish/doc/text212271_kak_budut_rasschityvatsya_poshliny_dlya_tovarov_bez_sertifikata_proishojdeniya_po_zru-1097 。 |
| БРВ(базовая расчетная величина,基算值) | 回收利用费与报关手续费的计费单位 | 档位/单值:自 2026-09-01 起 440,000 苏姆;2025-08-01 至 2026-08-31 为 412,000 苏姆。适用年份:2026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УП-115(2026-06-23)第 3 条「(б) с 1 сентября 2026 года … базовую расчетную величину — 440 000 сумов」,https://lex.uz/docs/8283680 ;历史沿革见 NRM.uz https://nrm.uz/contentf?doc=154555_&products=7_proverki_ot_a_do_ya 。 |
| 生态等级要求(类别 M、N) | 按通用技术法规的生态等级条款,在 ОТТС 或证书环节核实 | 档位/单值:不低于「Евро-4」(自 2022-01-01 起,禁止进口低于 Евро-4 的燃油/柴油 M、N 类车辆,新车与二手车一体适用;2025-09-19 ПКМ №597 起不再单独办生态认证,改在 ОТТС 或证书中一并核实;纯电(不含混动)不做生态评估)。适用年份:2026。出处:乌兹别克斯坦交通部公告 https://mintrans.uz/ru/news/2022-yildan-ba-zi-toifadagi-transport-vositalarini-olib-kirish-sotish-va-ulardan-foydalanish-man-etiladi ;ПКМ №597(2025-09-19),https://lex.uz/uz/docs/7735340 ;通用技术法规 №237,https://www.lex.uz/acts/3180907 。部分行业文章称自然人进口须满足「Евро-5」与「车龄 ≤7 年」,本包未取得官方出处,列入 uncertainties。 |
分年生效表(均为已检索到的现行文件):(1) 2019-01-01 起纯电(8703 80)进口关税为 0%,2019-07 起纯电消费税为 0%,2019-12 总统令确认 2020-01-01 起不恢复 10% 关税;(2) 2020-08-01 起 ТН ВЭД 8701–8704 进口消费税整体取消(ПП-4739);(3) 同日起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)按 ПКМ №347 附件 №1 的 БРВ 倍数表征收;(4) 2023-06-16 ПП-193 给出 ≤1,000 см³ 0% 与 ≤1,200 см³ 5% 的小排量新车优惠关税,限至 2026-01-01;2023-12-29 ПП-422 修订 ПКМ №347 的名称与结构;(5) 2025-05-04 ПКМ №55 生效,统一海关收费费率表,其中「按报关单申报货值分档」的第 1 项「а」自 2026-01-01 起适用;2025-09-19 ПКМ №597 把生态等级评估并入 ОТТС / 证书,取消新车单独生态认证;(6) 2026-01-01 小排量优惠关税到期,回归 15%+0.4/0.6 美元/см³ 等标准档;2026-02-01 起禁止使用与再登记车龄超过 50 年的车辆;(7) 2026-02-11 ПП-58 重排 ПП-3818 附件 №1;2026-02-28 起《海关法》第 300¹ 条生效,未确认原产地由「双倍税率」改为「另加 5/10/15/20 个百分点」;2026-03-01 起预申报可减 20% 报关手续费;(8) 2026-06 总统令取消「单一车辆每自然年一次」的认证限制;(9) 2026-09-01 起 БРВ 由 412,000 苏姆升至 440,000 苏姆(УП-115),回收利用费与报关手续费的苏姆金额同步上升。以上以报关当日现行文本为准。
涉及年份:2019 / 2020 / 2023 / 2025 / 2026。跨年订单按交付年份取档,不能拿今年的数报明年的价。
四、三条动力路线各算一遍
算例的用途不是给报价数字,而是把「逐层叠乘」的算式与顺序摆出来。下面三组税率都是示例占位值,不是当期法定税率;真要报价,必须回到上一节的档位表与当期法条。
燃油(ICE)
关税是「从价 + 按排量定额」的混合计征(15% + 0.8 美元/см³,1,500–1,800 см³ 档);消费税自 2020-08-01 起不征;回收利用费按 1,000–2,000 см³ 且出厂 ≤3 年取 120 БРВ,折 CIF 的约 20% —— 是单项里最大的一块
假设一辆 1,600 см³ 汽油、出厂 ≤1 年的全新乘用车,商业进口,CIF = 100。占位费率:进口关税从价 15% + 排量定额 0.8 美元/см³、消费税 0、增值税 12%。定额换算口径:假设 CIF = 100 对应报关货值 20,000 美元(即 1 单位 = 200 美元),并取占位汇率 1 美元 = 13,200 苏姆,把按固定金额征收的两项折成 CIF 口径 —— БРВ = 440,000 苏姆 = 0.1667 单位,故进口关税的排量定额部分 = 1,600 × 0.8 美元 ÷ 200 = 6.4、报关手续费(货值 10,000–20,000 美元档 = 1.5 БРВ)= 0.25、回收利用费(1,000–2,000 см³、≤3 年 = 120 БРВ)= 20.0。以上税率与货值、汇率假设均为示例占位值,仅用于演示算式与顺序,不是当期法定税率,也不构成报价依据。
| 项目 | 算式 | 结果 |
|---|---|---|
| 进口关税 | 100 × 15% + 1,600 × 0.8 美元 ÷ 200 | 21.4 |
| 报关手续费 | 1.5 БРВ × 440,000 苏姆 ÷ 13,200 ÷ 200 | 0.25 |
| 消费税(акциз) | 0(2020-08-01 起不征) | 0 |
| 增值税(VAT) | (100 + 21.4 + 0) × 12% | 14.57 |
| 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) | 120 БРВ × 440,000 苏姆 ÷ 13,200 ÷ 200 | 20 |
| 税费合计 | 21.4 + 0.25 + 0 + 14.57 + 20 | 56.22 |
结论:CIF = 100 的 1.6 L 全新燃油车,落地附加约 56.22(占位口径),其中比例部分(关税从价 15 + 增值税 14.57)为 29.57,定额部分(关税排量定额 6.4 + 报关手续费 0.25 + 回收利用费 20)为 26.65 —— 定额占了近一半,这是国内报价最容易整块漏掉的区间。「各档相加」与「逐层叠乘」的差额只出现在增值税:把关税从价档 15% 与增值税 12% 直接相加得 27%,而按「增值税以(CIF + 关税 + 消费税)为基数」叠乘后,两项实际相当于 CIF 的 29.57,相差 2.57 个百分点;原因是增值税税基含已缴关税,而关税本身还带着不随 CIF 变化的排量定额。以上为示例占位值,不是当期法定税率。
混动(HEV / PHEV)
关税走单一 15% 从价档、不加排量定额,是本市场混动唯一的税费优势;消费税同样不征;回收利用费仍按内燃机排量取档(混动被明确排除在纯电专用行之外),没有「新能源免税」这条路
同为 CIF = 100、出厂 ≤1 年、排量 1,600 см³ 的混动(HEV 或插混 PHEV)乘用车,商业进口。占位费率:进口关税 15%(单一从价档,不叠加 0.8 美元/см³ 的排量定额)、消费税 0、增值税 12%。定额换算口径同燃油例:CIF = 100 对应报关货值 20,000 美元(1 单位 = 200 美元)、占位汇率 1 美元 = 13,200 苏姆、БРВ = 440,000 苏姆 = 0.1667 单位,故报关手续费 = 0.25、回收利用费(按内燃机排量 1,000–2,000 см³、≤3 年 = 120 БРВ)= 20.0。以上为示例占位值,仅用于演示算式与顺序,不是当期法定税率。
| 项目 | 算式 | 结果 |
|---|---|---|
| 进口关税 | 100 × 15% | 15 |
| 报关手续费 | 1.5 БРВ × 440,000 苏姆 ÷ 13,200 ÷ 200 | 0.25 |
| 消费税(акциз) | 0(2020-08-01 起不征) | 0 |
| 增值税(VAT) | (100 + 15 + 0) × 12% | 13.8 |
| 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) | 120 БРВ × 440,000 苏姆 ÷ 13,200 ÷ 200 | 20 |
| 税费合计 | 15 + 0.25 + 0 + 13.8 + 20 | 49.05 |
结论:同排量同车龄下混动落地约 49.05,比燃油低 7.17,差额全部来自关税的排量定额(6.4)与随之减少的增值税(0.77)—— 混动省下来的是「不加排量定额」,不是「不缴税」。回收利用费仍是 120 БРВ,和燃油车一模一样:官方附件把纯电专用行写成「持有电动机的车辆,但混动车辆除外」,所以混动不能借用纯电档位,也没有任何免税身份。「各档相加」与「逐层叠乘」的差额同样只在增值税:15% + 12% 相加得 27%,叠乘后为 28.8,相差 1.8 个百分点。以上为示例占位值,不是当期法定税率。
纯电(BEV)
关税 0%、消费税 0%,进口环节只剩增值税与两项定额;但回收利用费不免,且与 1,000–2,000 см³ 燃油车同取 120 БРВ,不是按低排量减免
假设一辆纯电整车(ТН ВЭД 8703 80 000,仅电动驱动不含混动),出厂 ≤3 年,CIF = 100,商业进口。占位费率:进口关税 0%、消费税 0、增值税 12%。定额换算口径:CIF = 100 对应报关货值 20,000 美元(1 单位 = 200 美元)、占位汇率 1 美元 = 13,200 苏姆、БРВ = 440,000 苏姆 = 0.1667 单位,故报关手续费 = 0.25、回收利用费(8703 80 000、≤3 年 = 120 БРВ)= 20.0。以上为示例占位值,仅用于演示算式与顺序,不是当期法定税率。
| 项目 | 算式 | 结果 |
|---|---|---|
| 进口关税 | 100 × 0% | 0 |
| 报关手续费 | 1.5 БРВ × 440,000 苏姆 ÷ 13,200 ÷ 200 | 0.25 |
| 消费税(акциз) | 0(税目未列纯电乘用车) | 0 |
| 增值税(VAT) | (100 + 0 + 0) × 12% | 12 |
| 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) | 120 БРВ × 440,000 苏姆 ÷ 13,200 ÷ 200 | 20 |
| 税费合计 | 0 + 0.25 + 0 + 12 + 20 | 32.25 |
结论:纯电整车落地附加约 32.25,比同排量燃油低 23.97 —— 其中关税从价与排量定额合计 21.4 全部免掉,增值税随之少 2.57;剩下的 32.25 里有 20 是回收利用费,占六成以上。这是本市场最反直觉的一点:纯电不缴关税、不缴消费税,但回收利用费一分不少,且档位与 1,000–2,000 см³ 燃油车相同(120 БРВ),不能按「排量为零」推成低档。因此对纯电报价只写「零关税」会严重低估落地成本。「各档相加」与「逐层叠乘」在本例中差额为 0(关税为 0 时增值税税基就等于 CIF,12% 相加与叠乘同值);真正决定落地成本的是定额部分。以上为示例占位值,不是当期法定税率。
五、CBU 整车还是 CKD 散件
本节按 14 个维度对比整车进口与散件本地组装在税费、认证、定额费、资金与产业政策上的差异,用于判断什么时候该从整车转向散件。
| 维度 | CBU 整车 | CKD / SKD 散件 |
|---|---|---|
| 适用进口关税档 | 燃油/柴油整车按「从价 15%–40% + 按排量 0.4–3.0 美元/см³ 的定额」计;混动整车单一 15%;纯电整车 0% | 散件不自动享受低档:按件归入各自税号计税;只有列入投资项目清单的散件(如电动车/混动车的成套散件)才可能取得关税豁免 |
| 消费税(акциз)口径 | 进口乘用车自 2020-08-01 起不征消费税;税目未列 8703 | 本地组装(生产)环节同样不在现行消费税税目内,但 ПП-4397 的 UzAutoMotors 免税条款说明国产车消费税曾单列,属另一条政策线 |
| 增值税(VAT) | 进口环节按(完税价格 + 进口关税 + 消费税)× 12% 缴纳,在放行前缴清 | 按到货批次缴税,资金压力分散;本地生产销售环节按 12% 计销项税,可抵扣进项 |
| 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) | 每台按排量与车龄取 БРВ 倍数(1,000–2,000 см³ 为 120 / 210 БРВ;纯电 8703 80 000 同为 120 / 210 БРВ);混动按内燃机排量取档 | 在乌兹别克斯坦生产的车辆同样按 БРВ 倍数表缴费;但 ПП-443 对电动车与混动车生产项目给出「自产车辆免缴回收利用费至 2030-01-01」的优惠,并允许投产后 24 个月内免关税、免回收利用费进口 SKD/CBU(不超过产能 50%、每年不超过 1 万辆) |
| 报关手续费与单证成本 | 一批一单,按申报货值分档收 1–25 БРВ;2026-03-01 起预申报可减 20% | 多批次、多税号申报,单证与归类成本更高,也更容易在归类环节被质疑 |
| 认证主体与文件 | 成批同一车型须有型号批准(ОТТС);单一车辆与小批量走合格证书;文件分析、认证试验与生产条件检查是 ОТТС 的前置条件 | 由本地组装方申请 ОТТС,并接受生产条件检查(这一项对纯进口贸易主体不存在,对组装厂是硬门槛) |
| 排放与生态等级 | 类别 M、N 燃油/柴油车辆不低于「Евро-4」;2025-09-19 起不再单独办生态认证,改在 ОТТС 或证书中核实;纯电(不含混动)不做生态评估 | 本地组装车同样受生态等级约束,且生态信息须体现在 ОТТС 中;缺项无法放行 |
| 车龄与驾驶方向限制 | 官方可核实的口径是生态等级不低于「Евро-4」;右舵车辆不允许进口(本国为左舵、靠右行驶,与中国一致);另有「车龄超过 50 年的车辆禁止使用与再登记」的规定 | 散件无车龄概念,但成车出厂后同样进入上述使用与登记规则 |
| 原产地证明要求 | 未提交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存疑时,不再双倍课税,而是在原关税之上另加 5/10/15/20 个百分点(按基础从价档确定);加征不等于禁止放行,货可放、钱要多缴 | 散件同受第 300¹ 条约束,且散件税号多、逐件证明成本更高 |
| 产业激励 | 纯进口贸易主体不适用制造类优惠,仅有整车本身的 0% 纯电关税档次 | 可依 ПП-443 申请电动车与混动车生产支持:成套散件、原材料、设备与工艺装备免关税至 2030-01-01;自产车辆免回收利用费至 2030-01-01;投产后 24 个月内可免关税、免回收利用费进口 SKD/CBU(不超产能 50%、每年不超 1 万辆) |
| 单车到岸成本构成 | CIF + 进口关税(从价 + 排量定额)+ 报关手续费 + 增值税 + 回收利用费 | 散件货值 + 各自税号关税 + 组装人工与设备摊销 + 本地采购件 + 成品环节的增值税与回收利用费 |
| 资金占用与缴税时点 | 关税、增值税与回收利用费须在放行前一次性缴清,单批资金占用大 | 按到货批次缴税、资金分散;但要先投入产线、模具与本地供应链 |
| 投产周期 | 从下单到报关放行与登记,通常数周至数月,无需建厂 | 须完成投资安排、产线与认证(含生产条件检查),官方未公布统一时限 |
| 售后备件供应 | 备件按件号单独进口、逐票归类计税,到货周期取决于陆运通道 | 本地件与成套散件同源,备件路径更短、满足率更易提升;ПП-443 亦把「服务用备件」列入免关税清单 |
| 退出难度 | 可随时停止进口,退出成本低 | 涉及产线、本地供应链与投资承诺,沉没成本高,且免关税/免回收利用费的窗口绑定项目条件 |
- 适用进口关税档:关税档不是「整车/散件」自动分档,而是「按件归类 + 是否纳入投资项目清单」共同决定。出处:ПП-3818 附件 №1,https://lex.uz/docs/3802366 ;ПП-443(2022-12-19)第 2 条 (а),https://lex.uz/acts/6316585
- 消费税(акциз)口径:不要把消费税写成进口环节的固定项:它现行是零,历史档位(按排量与到岸价)只适用于 2020-08-01 之前。出处:ПП-4739,https://lex.uz/acts/4840232 ;ПП-4397 附件 №9,https://lex.uz/docs/4429735
- 增值税(VAT):12% 的税率本身没有东西差别,差别在缴税时点与可抵扣性。出处:税法典第 258 条(见来源清单的行业复核条)
- 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):回收利用费是按台定额,与 CIF 无关,散件路线压不到「按比例摊薄」;但 EV/HEV 生产项目有明文豁免窗口,这是散件路线在本市场唯一能真正把这项归零的通道。出处:ПКМ №347 附件 №1,https://lex.uz/docs/4848953 ;ПП-443 第 2 条 (а)(б),https://lex.uz/acts/6316585
- 报关手续费与单证成本:定额费用与单证量正相关,散件在这一维度上更贵而不是更便宜。出处:ПКМ №55,https://lex.uz/docs/7358261
- 认证主体与文件:「单一车辆每自然年一次」的限制已于 2026 年被取消,但认证文件本身一项都不能少。出处:ПКМ №237,https://www.lex.uz/acts/3180907 ;取消年度限制见 Spot.uz https://www.spot.uz/ru/2026/06/06/car-certification/
- 排放与生态等级:生态等级不达标的车辆一律禁止放行,这条对整车与散件一体适用。出处:交通部公告 https://mintrans.uz/ru/news/2022-yildan-ba-zi-toifadagi-transport-vositalarini-olib-kirish-sotish-va-ulardan-foydalanish-man-etiladi ;ПКМ №597,https://lex.uz/uz/docs/7735340
- 车龄与驾驶方向限制:左舵与国内一致,反而不需要做方向盘适配;真正卡住的是排放等级与车龄。出处:ПКМ №237;ПКМ №11(2026-01-20),见 https://www.norma.uz/ru/novoe_v_zakonodatelstve/starye_avtomobili_-_pod_zapretom
- 原产地证明要求:中国原产乘用车在乌兹别克斯坦没有可用的优惠贸易安排,因此原产地证书的作用是「避免加征」而不是「取得减税」。出处:ЗРУ-1097,https://lex.uz/docs/7865594
- 产业激励:政策红利几乎全部挂在「本地生产 EV/HEV」这一条上,纯进口贸易方案不要预支。出处:ПП-443,https://lex.uz/acts/6316585
- 单车到岸成本构成:常见误区:散件进口只是改变关税与税基,成品销售端的增值税与按台定额的回收利用费照旧发生。
- 资金占用与缴税时点:散件对现金流更友好,前提是承担前期资本开支。
- 投产周期:ПП-443 只给了「免关税进口 SKD/CBU 不超过 24 个月」的过渡期表述,未给统一投产时限,本文件因此不填具体月数。
- 售后备件供应:内陆国家,陆运与转运需按段核算,备件库存策略对交付周期影响明显。出处:ПП-443 第 2 条 (а),https://lex.uz/acts/6316585
- 退出难度:散件是重资产、长周期承诺,须先算清定额费与豁免窗口的关系再签。
六、清关与落地流程
政策口径调整较频繁,所有参数按当期规定执行
进口到交付:九个环节
- 1车型认证与符合性证书:准入需取得车型认证与符合性证书,海关按 HS 编码核验。(卡点)
- 2认证文件逐项备齐:进口手续近年持续简化,但认证文件仍需逐项备齐,缺项无法通关。(卡点)
- 3整车进口与散件组装比较:汽车产业为国家工业化重点,本地组装项目获关税与税收优惠,散件组装与整车进口成本差距明显。
- 4二手车政策口径确认:二手车进口政策口径调整较频繁,需按当期规定执行,不能沿用上一年度经验。(卡点)
- 5采购定价与贸易术语:确定贸易术语与付款条件,锁定计征基础。
- 6发运与单证准备:订舱出运并备齐认证文件与单证。
- 7到港报关与税费计征:关税按 HS 编码与来源国确定,进口乘用车现行不征消费税,增值税按标准税率,另按票计收报关手续费。
- 8强制报废与处置费计征:强制报废与处置相关费用按排量计征,需计入落地成本。
- 9注册、交付与售后建档:完成注册与交付,并按 VIN 建立售后档案。
流程里最容易失手的几处,按发生顺序列在下面。它们大多不是税率问题,而是「先做什么、后做什么」的顺序问题。
- 政策口径调整较频繁:消费税免征口径与二手车规定都以当期为准,不要沿用上一年度的经验值。
- 二手车进口政策调整频繁,与新车流程不同,需按当期规定单独确认。
- 回收利用费按排量与功率计征,是独立费用项,容易与消费税混在一起被漏掉,纯电与混动口径不同。
- 认证文件需逐项备齐,手续简化不等于材料减少,缺项无法通关。
- 本地组装项目获关税与税收优惠,与整车进口成本差距明显,落地深度是报价前的关键决策。
- 新能源车有阶段性进口便利措施,需按当期政策确认,不要按常规车型预估。
- 内陆国家的陆运与转运环节需按段核算,不能用一个整体运价估算。
七、准入、认证与本地化门槛
税费决定落地成本,准入与本地化门槛决定货能不能落地。这两件事在报价阶段经常被合并成一句「还要办认证」,但乌兹别克斯坦的关卡位置、认证主体与有效期各不相同,下面按区域包里维护的口径列出来。
- 准入需取得车型认证与符合性证书,海关按 HS 编码核验
- 左舵、靠右行驶
- 进口手续近年持续简化,但认证文件仍需逐项备齐,缺项无法通关
- 二手车进口政策口径调整较频繁,需按当期规定执行
政策口径(会随年度预算、产业计划与行政令调整):
- 汽车产业列为国家工业化重点,本地组装项目获关税与税收优惠
- 鼓励本地化率提升,散件组装与整车进口的成本差距明显
- 新能源车有阶段性进口便利措施
八、风险矩阵:哪些环节会真的卡住
把乌兹别克斯坦整车进口最常出事的位置按影响与发生概率排开,每条的判断依据与避法写在说明里。
| 风险项 | 影响 | 可能性 | 判断依据与规避动作 |
|---|---|---|---|
| 漏算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) | 高 | 高 | 判断依据:回收利用费是按台定额(1,000–2,000 см³ 乘用车 120 БРВ,纯电同为 120 БРВ),折 CIF 的约 20%,且纯电不豁免;国内报价常把它与消费税混为一谈或整块略过。避法:按 ПКМ №347 附件 №1 的排量/车龄两栏表逐台核算,并与当期 БРВ 联动更新。出处:https://lex.uz/docs/4848953 |
| 未提交原产地证书导致加征关税 | 高 | 中 | 判断依据:自 2026-02-28 起,原产地未确认不再双倍课税,而是在原关税之上另加 5/10/15/20 个百分点(ЗРУ-1097 新增《海关法》第 300¹ 条);汽车关税档多为 15%–40%,即落在加 10 或 20 个百分点两档,按 CIF 计相当于多缴 10%–20%。避法:发运前锁定原产地证书的签发主体,并核对证书载明的税号与申报一致。出处:https://lex.uz/docs/7865594 |
| 关税档误判(车龄档与排量档) | 高 | 中 | 判断依据:关税同时按「出厂 ≤1 年 / 1–3 年 / >3 年」与「排量」两个维度分档,从价档从 15% 跳到 40%、排量定额从 0.4 跳到 3.0 美元/см³;出厂日期以「跨越关境之日」倒推,稍有偏差就整档跳。避法:以车辆出厂文件与报关日计算车龄,并在归类前做关税预裁定。出处:https://lex.uz/docs/3802366 |
| 缺 ОТТС 或合格证书导致无法放行 | 高 | 中 | 判断依据:成批同一车型须有型号批准、单一车辆与小批量须有合格证书,且 ОТТС 要求文件分析、认证试验与生产条件检查三项正面结果;「单一车辆每自然年一次」的限制虽已于 2026 年取消,但文件一项都不能少。避法:车型与批量路径在发运前定好,认证与报关排期分开。出处:https://www.lex.uz/acts/3180907 |
| 生态等级不达标(低于 Евро-4) | 高 | 中 | 判断依据:自 2022-01-01 起禁止进口低于「Евро-4」的 M、N 类燃油/柴油车辆,新车与二手车一体适用;2025-09-19 起不再单独办生态认证,改在 ОТТС 或证书中核实,不达标的车辆禁止放行。避法:选品阶段即核对发动机排放等级的证明文件。出处:https://mintrans.uz/ru/news/2022-yildan-ba-zi-toifadagi-transport-vositalarini-olib-kirish-sotish-va-ulardan-foydalanish-man-etiladi |
| 低报完税价格被查 | 高 | 中 | 判断依据:完税价格是关税、增值税的税基,低报会被查验环节连带追税,并触及《海关法》关于不实申报的罚则;乌兹别克斯坦已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调整原产地与最惠国待遇条款,估价争议的处置更趋规则化。避法:备齐合同、付汇凭证与同款市场价格证据链,保留原产地证书备查。出处:https://lex.uz/docs/7865594 |
| 高税负与定额费叠加导致定价脱离市场 | 高 | 中 | 判断依据:1.6 L 全新燃油车落地附加折 CIF 的约 56%、纯电约 32%(示例占位口径),其中定额费占近一半;若全额转嫁,售价会明显高于同级本地组装竞品。避法:报价前先做整车与本地组装两条路线的定额定费对比,而不是只比关税百分比。 |
| 沿用 2020 年 8 月前的消费税口径 | 中 | 高 | 判断依据:进口乘用车消费税自 2020-08-01 起已取消(ПП-4739),但网上仍有大量「8703 按 30% 或 2.4 美元/см³」的旧资料;照旧口径报价会把成本算高一整档,反过来若把别的费用误当消费税又会算低。避法:消费税栏按 0 列示并注明依据,其他费用逐项命名,不合并。出处:https://lex.uz/acts/4840232 |
| 纯电「零关税」被误推成「零税费」 | 中 | 高 | 判断依据:纯电关税 0%、消费税 0%,但增值税 12% 与回收利用费 120 БРВ 照缴,后者占落地附加的六成以上。避法:纯电报价必须把增值税与回收利用费单列,不能只写「免税」。出处:https://lex.uz/docs/3802366 、 https://lex.uz/docs/4848953 |
| 混动误用纯电档位 | 中 | 中 | 判断依据:回收利用费的纯电专用行 8703 80 000 明确注明「за исключением транспортных средств гибридной мощности」,混动必须回到内燃机排量档(1,000–2,000 см³ 为 120 БРВ);同时关税上混动只有 15% 单一从价档的优势。避法:混动按排量取档,不套用纯电行。出处:https://lex.uz/docs/4848953 |
九、法律与政策依据
下面这些法规是上一节档位的法律载体。看具体税率时,先确认它属于哪一部法、哪一版附表、从哪一天生效。
| 法规 | 版本 / 生效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Постановление Президента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№ ПП-3818 от 29.06.2018(进口关税税率,附件 №1) | 2019-01-01 起施行;附件 №1 现行版本经 2026-02-11 ПП-58 修订 | 进口关税的法定载体:8703 项下按排量、点火方式与车龄分列,燃油车为「从价 15%/30%/40% + 0.4–3.0 美元/см³ 定额」,混动(8703 40/50/60/70)为单一 15%,纯电(8703 80 000)为 0%,兜底档 30%。https://lex.uz/docs/3802366 |
| Постановление Президента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№ ПП-193 от 16.06.2023(满足居民乘用车需求的补充措施) | 2023-06-16 签署,优惠期至 2026-01-01 | 为 ≤1,000 см³ 新车设 0% 关税档、为 ≤1,200 см³ 设 5% 档,条件是出厂不超过 1 年;该优惠未获延期,2026-01-01 起回归标准档。https://lex.uz/ru/docs/6502525 |
| Постановление Президента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№ ПП-4739 от 03.06.2020(车辆进口消费税取消) | 2020-08-01 起适用;法令本体自 2021-01-01 失效,但取消结果由后续年度的消费税税目延续 | 第 1 条取消 ТН ВЭД 8701、8702、8703、8704 车辆进口的现行消费税税率,并把 ПП-3818 附件 №2 中相应税目整段删除。这是本包把「消费税」一栏按 0 列出的直接依据。https://lex.uz/acts/4840232 |
| Постановление Президента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№ ПП-4397 от 18.07.2019(汽车工业加速发展的补充措施) | 2019-07-18 签署 | 附件 №9 在 ПП-3818 的消费税税率表中给 8703 80(仅由电动机驱动的车辆)定为 0;同时取消 АО UzAutoMotors 自 2019-10-01 后签订合同的车辆消费税。用于说明纯电消费税零档的由来,并提示国产车消费税另有单列规则。https://lex.uz/docs/4429735 |
| Постановление Кабинета Министров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№ 347 от 02.06.2020(部分商品回收利用费的征收) | 2020-08-01 起适用;名称与结构经 2023-12-29 ПП-422 修订,2024-01-01 起生效 | 附件 №1 规定车辆回收利用费的 БРВ 倍数表:乘用车(8703,8703 10 与 8703 80 000 除外)按排量与车龄两栏(≤3 年 / >3 年);纯电 8703 80 000 单列 120 / 210 БРВ,并注明不含混动。缴款人为按「放行进入自由流通(进口)」办理报关的法人、自然人,以及在境内生产(组装)并销售的车辆主体。https://lex.uz/docs/4848953 |
| Постановление Кабинета Министров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№ 55 от 31.01.2025(海关收费费率) | 2025-05-04 生效;按报关单申报货值分档的费率自 2026-01-01 起适用 | 统一海关收费费率:进口报关按申报货值分 9 档,分别收取 1 / 1.5 / 2.5 / 4 / 7 / 10 / 15 / 20 / 25 БРВ;过境与加工贸易按 25% БРВ 等。自 2026-03-01 起,放行进入自由流通前完成预申报可减 20%。官方页正文以乌兹别克文发布,附件费率见来源清单中的转录条。https://lex.uz/docs/7358261 |
| Закон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№ ЗРУ-1097 от 27.11.2025(对外经济活动规则的补充与修改) | 2026-02-28 起生效 | 在《海关法》中增补第 300¹ 条「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」:对来自未给予最惠国待遇国家或原产地未确定的货物,在原关税之外加征附加关税 —— 基础从价档 ≤10% 加 5 个百分点、10%–20% 加 10、20%–30% 加 15、≥30% 加 20;并修改第 366 条,取消证书不再作为拒绝放行的理由,而是征收附加关税。https://lex.uz/docs/7865594 |
| Указ Президента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№ УП-115 от 23.06.2026(提高工资、养老金、助学金与补助标准) | 2026-09-01 起 БРВ 为 440,000 苏姆 | 第 3 条 (б) 规定自 2026-09-01 起最低工资 1,360,000 苏姆、基算值(БРВ)440,000 苏姆。由于回收利用费与报关手续费都以 БРВ 计,此项变动会同步抬高两项定额的苏姆金额。https://lex.uz/docs/8283680 |
| Постановление Кабинета Министров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№ 237 от 25.04.2017(轮式车辆安全通用技术法规) | 2017-04-25 通过,经 2025-09-19 ПКМ №597 等多次修订,2026 年现行 | 准入的核心法规:成批进入同一车型须取得型号批准(ОТТС),单一车辆与小批量走合格证书(сертификат соответствия);ОТТС 须具备文件分析、认证试验与生产条件检查三项正面结果,并由乌兹别克标准机构登记;生态等级条款要求类别 M、N 车辆不低于「Евро-4」,不达标禁止放行。https://www.lex.uz/acts/3180907 |
| Постановление Кабинета Министров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№ 597 от 19.09.2025(完善轮式车辆生态等级符合性评估) | 2025-09-20 起适用 | 取消新车单独的生态认证:类别 M、N 车辆的「Евро-4」及以上符合性改在合格证书或型号批准环节核实(凭申请所附文件承认,或在认可实验室做排放试验);纯电(不含混动)不做生态评估;不达标的车辆禁止放行。https://lex.uz/uz/docs/7735340 |
| Закон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№ ЗРУ-1105 от 25.12.2025(2026 年国家预算法) | 2026-01-01 起适用 | 确定 2026 年度税收分成与预算指标;2026 年消费税税率由税法典第 289-1、289-2、289-3 条与 ЗРУ-1108(2025-12-25)的第 4 条第 31、32 项确定,税目为酒精、烟草、石油产品及其他应税商品,未含乘用车。https://lex.uz/docs/7954601 |
十、未查证项与替代口径
调研里没拿到权威出处的项,这里如实列出,并写明所用替代口径 —— 不隐藏存疑,也不把估算写成确定值。
- 报关手续费费率表(ПКМ №55 附件)的官方原文逐档核对:lex.uz 上 ПКМ №55 的俄文页正文以乌兹别克文发布、且附件未随网页正文输出,未能逐条读到费率表的官方排版。替代口径:采用 Параграф(PRG.KZ)法律数据库对该附件的逐档转录(按申报货值的美元区间取 1 / 1.5 / 2.5 / 4 / 7 / 10 / 15 / 20 / 25 БРВ),并以 Logistic Technology 与 Buxgalter.uz 的行业口径交叉印证。实际费率以报关当日费率表为准。
- 「进口乘用车不征消费税」与站内结构描述的差异:官方依据为 ПП-4739(自 2020-08-01 起取消 8701–8704 进口消费税),且 2026 年消费税调整(税法典第 289-1/289-2/289-3 条)未含 8703。但站内 regions/pack-uz.html 的结构描述仍写「消费税按排量分档」,属 2020 年 8 月之前的历史口径。替代口径:本包按现行零口径落数据,并保留历史档位作对照(仅供说明政策变化),建议同步修订该结构描述,避免读者把历史档当当期税率。
- 混动 / 插混(8703 40 / 50 / 60 / 70)关税是否按车龄分档:ПП-3818 附件 №1 对这四个税号只给出一行「全新、出厂 ≤1 年」的 15%,未单列 1–3 年与 >3 年的档位。替代口径:全新混动按 15% 单一从价档处理;1–3 年与 >3 年的混动按 8703 兜底档 30% 理解,算例只演示全新情形,并在 bands 中注明该缺口。
- 自然人进口的车龄上限与排放等级(「车龄 ≤7 年、Евро-5」):多处行业来源称自然人进口须满足车龄不超过 7 年、生态等级不低于「Евро-5」。我只核实到官方口径为「自 2022-01-01 起禁止进口低于 Евро-4 的 M、N 类燃油/柴油车辆」(交通部公告)与通用技术法规 №237 的生态等级条款。替代口径:以「Евро-4」为法定下限,7 年 / Евро-5 仅作行业口径提示,不写入 bands。
- 增值税税基是否包含报关手续费:行业与专业机构口径均为「完税价格 + 进口关税 + 消费税」(税法典第 258 条),未逐字取得条文原文,也未找到把报关手续费明确计入税基的官方表述。替代口径:三个算例的增值税税基不含报关手续费,因此合计值可能低估约 0.03 个单位(按示例口径)。
- 回收利用费费率的多来源数字冲突:官方附件 №1(ПКМ №347)为「1,000–2,000 см³ 120 / 210 БРВ;3,000–3,500 см³ 180 / 390 БРВ;纯电 8703 80 000 120 / 210 БРВ」。行业文章另有「纯电仅 30 БРВ」「3,000–3,500 см³ 为 240 БРВ」「6–137 БРВ」等说法。替代口径:一律以官方附件 №1 为准,行业数字仅作为冲突说明列出,不写入 bands。
- БРВ 折算所用的占位汇率:算例要把以苏姆计的定额费折成 CIF = 100 的口径,为此假设 CIF = 100 对应报关货值 20,000 美元,并取占位汇率 1 美元 = 13,200 苏姆。该汇率是示例假设,不是官方报价汇率,也不是调研当日实际汇率;实际报价须用报关当日的央行汇率重算。
- soliq.uz 与 customs.uz 的在线业务页面:soliq.uz 在调研期间多次连接超时(10 秒内 443 端口无响应,含正文页与首页),未能取到国家税务委员会关于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在线正文页;customs.uz 为前端渲染站点,抓取到的仅为站点外壳,无法引用具体业务页正文。替代口径:法规原文以 lex.uz 为主(已实测可访问),customs.uz、gov.uz、president.uz、regulation.gov.uz 仅作为官方门户列出,用于后续跟踪费率调整。
十一、常见问题
Q:一辆 CBU 燃油车在乌兹别克斯坦要交哪些税、按什么顺序算?
A:依次为:CIF 到岸价 → 进口关税(从价 15%/30%/40% 加按排量的 0.4–3.0 美元/см³ 定额)→ 报关手续费(按申报货值分档 1–25 БРВ)→ 消费税(акциз,进口乘用车自 2020-08-01 起不征,按 0 列示)→ 增值税(按 CIF + 关税 + 消费税 的累计金额取 12%)→ 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,按排量与车龄 30–480 БРВ)。只有增值税一层是叠乘,关税与两项定额都是「按台或按排量」的固定口径,不能相加后再统一乘。
Q:现在进口乘用车还要交消费税吗?
A:不交。乌兹别克斯坦自 2020-08-01 起取消了 ТН ВЭД 8701、8702、8703、8704 车辆进口的消费税税率(总统令 № ПП-4739),2026 年的消费税税目调整(税法典第 289-1、289-2、289-3 条)也未把乘用车列入。网上仍流传的「8703 整车 30% 消费税」「按排量 2.4 美元/см³」是 2020 年 8 月之前的旧口径,不要据此报价。
Q:回收利用费怎么算?纯电免不免?
A:不免。按乌兹别克斯坦内阁决议 № 347 附件 №1,乘用车(8703,8703 10 与 8703 80 000 除外)按排量与车龄取 БРВ 倍数:≤1,000 см³ 为 30 / 90(前为 ≤3 年、后为 >3 年);1,000–2,000 см³ 为 120 / 210;2,000–3,000 см³ 为 180 / 330;3,000–3,500 см³ 为 180 / 390;>3,500 см³ 为 300 / 480。纯电 8703 80 000 单列为 120 / 210 БРВ,与 1,000–2,000 см³ 燃油车同档,并未按「零排量」减免;混动被明确排除在纯电行之外,仍按内燃机排量取档。БРВ 自 2026-09-01 起为 440,000 苏姆。
Q:电动车关税是 0% 吗?有期限吗?
A:目前是 0%。纯电整车(ТН ВЭД 8703 80)自 2019-01-01 起进口关税为 0%,2019 年 12 月的总统令确认 2020-01-01 起不恢复原拟征收的 10% 税率,此后未变;现行 ПП-3818 附件 №1 对 8703 80 000 仍列 0%。注意这是整车关税档,不是「全免」:增值税 12% 与回收利用费 120 БРВ 照缴。
Q:混动、插混有没有优惠?
A:只有一项:混动与插混整车(ТН ВЭД 8703 40 / 50 / 60 / 70)的进口关税取单一 15% 从价档,不叠加燃油车那笔按排量的美元/см³ 定额,因此同排量下比燃油车低一档;消费税同样不征(与燃油一致);回收利用费没有优惠,仍按内燃机排量取 БРВ 档位。所以混动在本市场是「关税省一笔、其余不比燃油少」,不存在免税身份。
Q:与国内同为左舵,需要改什么?认证怎么走?
A:方向盘不用改:乌兹别克斯坦为左舵、靠右行驶,与中国一致,右舵车辆不允许进口,因此没有适配成本。真正的适配点是排放与单证:类别 M、N 的燃油/柴油车须不低于「Евро-4」(自 2022-01-01 起禁止不达标车辆进口),2025-09-19 起不再单独办生态认证,改在型号批准(ОТТС)或合格证书中一并核实,纯电(不含混动)不做生态评估。成批进入同一车型走 ОТТС,单一车辆与小批量走合格证书;ТН ВЭД 归类要按排量、点火方式与是否混动/纯电落到细分税号。
Q:二手车能进口吗?有什么限制?
A:可以,但税费明显更高且限制更多:出厂 1–3 年的关税为「30% + 1.8–3.0 美元/см³」,超过 3 年为「40% + 3.0 美元/см³」,回收利用费也跳到第二栏(1,000–2,000 см³ 为 210 БРВ);同时仍须满足不低于「Евро-4」的生态等级要求。另有自 2026-02-01 起禁止使用与再登记车龄超过 50 年的车辆的规定。行业资料另称自然人进口受「车龄 ≤7 年、Евро-5」约束,本页未取得官方出处,仅作提示。
Q:没办原产地证书会怎样?
A:自 2026-02-28 起,未提交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存疑时,不再按双倍税率课征,而是在原关税之上另加「附加关税」:基础从价档 ≤10% 加 5 个百分点、10%–20% 加 10、20%–30% 加 15、≥30% 加 20(ЗРУ-1097 新增《海关法》第 300¹ 条)。货物不会被禁止放行,但要按主关税加附加关税一并缴纳。对汽车而言,中国原产并没有可用的优惠贸易安排,因此原产地证书的作用是「避免加征」,而不是「取得减税」。
十二、和站内其他板块怎么配合
- 16 国税费总览与横向对照:政策中心。
- 本国区域包(税费框架、CBU/CKD 与来源):乌兹别克斯坦区域包。
- 这些规则在系统里怎么落地:产品矩阵 · 海辕·证 · 出口合规与单证 · 海辕·车 · 整车出口经销。
- 同一市场的既有文章:政策与准入 · 当地税务 · 区域市场观察。
- 流程与单证:合规与单证 · 结汇与退税 · 区域包与海外落地。
- 按国家开包的机制说明:区域包机制 · 海外业务服务标品。
说明:本文为〈算数·海辕〉配套的结构化业务说明,税率与流程按公开官方来源整理并标注核对日期,不构成报价或法律意见;文中不含真实客户数据与虚构经营数字。
数据来源
-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ПП-3818(国家法律数据库 lex.uz):进口关税税率表附件 №1(8703 各档:燃油从价 15%/30%/40% + 0.4–3.0 美元/см³ 定额、混动 15%、纯电 0%、兜底 30%)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lex.uz/docs/3802366
-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ПП-193(lex.uz):小排量新车优惠关税(≤1,000 см³ 0%、≤1,200 см³ 5%)及其 2026-01-01 到期条款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lex.uz/ru/docs/6502525
-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ПП-4739(lex.uz):自 2020-08-01 起取消 ТН ВЭД 8701–8704 车辆进口消费税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lex.uz/acts/4840232
-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ПП-4397(lex.uz):纯电(8703 80)消费税 0% 的由来与 UzAutoMotors 消费税豁免条款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lex.uz/docs/4429735
- 乌兹别克斯坦内阁决议 № 347(lex.uz):回收利用费(утильсбор)费率表附件 №1:乘用车按排量与车龄 30–480 БРВ,纯电 8703 80 000 为 120/210 БРВ 且不含混动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lex.uz/docs/4848953
-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 № УП-115(lex.uz):БРВ 自 2026-09-01 起为 440,000 苏姆(回收利用费与报关手续费的计费基数)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lex.uz/docs/8283680
- 乌兹别克斯坦法律 № ЗРУ-1105(lex.uz):2026 年国家预算法与 2026 年消费税税目范围(未含乘用车)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lex.uz/docs/7954601
- 乌兹别克斯坦法律 № ЗРУ-1097(lex.uz):《海关法》新增第 300¹ 条:未确认原产地 / 非普惠制国家另加 5/10/15/20 个百分点,2026-02-28 生效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lex.uz/docs/7865594
- 乌兹别克斯坦内阁决议 № 55(lex.uz,正文为乌兹别克文):海关收费费率(进口报关按申报货值分 9 档收 1–25 БРВ;预申报减 20%)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lex.uz/docs/7358261
- Параграф(PRG.KZ 法律数据库):ПКМ №55 费率表分档金额的逐档转录(1 / 1.5 / 2.5 / 4 / 7 / 10 / 15 / 20 / 25 БРВ)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prg.kz/document/?doc_id=38034797
- 乌兹别克斯坦内阁决议 № 237(lex.uz):轮式车辆安全通用技术法规:ОТТС 与合格证书两条认证路径、生态等级条款、不达标禁止放行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www.lex.uz/acts/3180907
- 乌兹别克斯坦内阁决议 № 597(lex.uz):取消新车单独生态认证,生态等级改在 ОТТС / 合格证书中核实;纯电(不含混动)不做生态评估(2026-10-14 访问) —— https://lex.uz/uz/docs/7735340
乌兹别克斯坦的税费档位、清关流程与准入要求维护在乌兹别克斯坦区域包里:税目与档位带适用年份和出处,流程按环节与卡点排,单证模板与字段规范另有一套。报价时把这三件事放在同一张单车成本卡上核对,比分别找三份资料更稳;政策一变,只改区域包,不改主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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